近日,新修订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等4类产品实施重点监管。
(资料图)
《办法》明确:
禁止使用医用纤维性废弃物、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用于加工制作纤维制品;
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
禁止利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婴幼儿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物、铺垫物。
同时对纤维制品标识提出严格要求。
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应当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
利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生产的纤维制品,应当在标识中明示所用原料,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学生服应当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除了对婴幼儿纺织品、校服等实施重点监管,办法对絮用纤维制品(即被褥、棉服等)提出严格要求,明确不得用废旧回收物作为填充物。
不得使用被污染的纤维、废旧纤维制品或再加工纤维、棉短绒(手扯长度为13mm以下)等作为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填充物、铺垫物的原料。
据了解,新修订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GB 18383—2025),也将与该办法同日施行。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董婧珣
编辑 王小婷
二审 李劼
三审 田旻佳







